一、电梯的应急管理
1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及其他相关规定,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。
2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,配备电梯管理人员,落实每台电梯的责任人,配置*的专业救助工具及24小时不间断的通讯设备。
3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。
4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维修保养合同,明确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责任。
5、电梯发生异常情况,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,同时由本单位专业人员实施力所能及的处理。
6、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每年进行至少一次电梯应急预案的演练,并通过在电梯轿厢内张贴宣传品和标明注意事项等方式,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和应对紧急情况的常识。
发生湿水时,在对建筑设施及时采取堵漏措施的同时,电梯还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:
1、当楼层发生水淹没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,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两层,切断总电源。
2、如机房进水较多时,应立即停止运行,切断进入机房的所有电源,并及时处理漏水的情况。
3、对已经湿水的电梯,要及时进行除水除湿处理,在确认已经处理后,经试运行无异常无误,方可恢复使用。
4、电梯恢复使用后,要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,对湿水原因、处理方法、防范措施等纪录清楚并存档。
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事故善后处理工作:
1、如有乘客重伤,应当按事故报告程序进行紧急事故报告。
2、向乘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,会同事故调查部门调查电梯故障原因,协助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。
3、如属电梯故障所致,应当督促电梯维保电位尽快检查并修复。
4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事故情况汇报资料。